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1年12月20日原 民教字第1110066479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 保 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 住民 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 其餘下列獎項延長申請至本(111)年12月30日(星期 五):
(一)終身貢獻獎。
(二)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原住民族語老師。
2、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推動族語機關。
4、推動族語團體獎。
三、前開申請資訊及申請表單,逕至原民會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lZp2Eq。
四、旨案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 區中 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 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五、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民會承辦人楊立芸小姐(電話: 02-8995-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