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14學 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 畫」辦理。
二、本案委請楊梅國中承辦,透過「主題式徵件」方式甄選教 學案例,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請於115年 5月15日至5月21日(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資料,寄至楊 梅國中游舒閔教師收(326008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 號)。
三、獎勵辦法:
(一)各校送審件數(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 算)之獎勵:
1、送件數3-5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送件數6-8件,每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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