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14學 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 畫」辦理。
二、本案委請楊梅國中承辦,透過「主題式徵件」方式甄選教 學案例,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請於115年 5月15日至5月21日(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資料,寄至楊 梅國中游舒閔教師收(326008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 號)。
三、獎勵辦法:
(一)各校送審件數(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 算)之獎勵:
1、送件數3-5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送件數6-8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送件數9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參賽獲獎教師:
1、特優:該組每人嘉獎1次及獎座1只;每組著作分數0.1 分,撰稿費1,020元/千字,圖片使用費920元/張,最 高5,000元整。
2、優等:該組每人獎狀1張及獎座1只;每組撰稿費1,020 元/千字,圖片使用費920元/張,最高3,000元整。
3、甲等:該組每人獎狀1張。
4、上開獲獎作品由數人合著者,著作分數及稿費依作者 人數平均核給。
四、本案計畫聯絡人:楊梅國中游舒閔教師,聯絡電話:(03) 4782024分機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