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 學習扶助計畫緣由,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 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 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現職教師,正式/代理教師(有合格教師證)尚未取得8小時研習時數者及桃園市115學年度甄選錄取之新進教師務必參加此研習。
(二)若已取得以下其中一種研習證書,即免報名此次研習。
1、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8小時認證。
2、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小時認證。
3、永齡29小時認證資格。
(三)請各校主要承辦人確實審核貴校新進正式教師,並將需要 參加研習之新進正式老師,至下方google 表單網址填寫,以利後續核對。(填寫網址 : https://forms.gle/mGmC6kF4EJjtiXup9 )
(四)研習時間:
1、第一梯次:115年08月20日(星期四)8:00~17:10
2、第二梯次:115年08月21日(星期五)8:00~17:10
(五)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星期五)前,請逕至桃 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 aspx,開課單位:龍安國小)報名,非正式教師(如代 理、代課、鐘點)請勿報名,
(七)每梯次預計錄取180名,國語100人、數學50人、英語30人,請擇一梯次並選擇國、英、數其中一個領域報名,勿重複報名。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八)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
(九)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 行安排停車,龍安國小北大門未開放,請由東大門進入( 路線圖請參考附件二)。
四、適逢各校行政人員交接期,若有職務異動請確實列入移交,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 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龍安國小黃德州主任(電話: 03-3922797分機610)。
六、檢附旨揭計畫及龍安國小路線圖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