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40091556號函辦 理。
二、參賽對象: 歡迎全市各公立國中小教師報名送件,每件作 品作者限定由一至四名共同創作(不需為同校),且每人 參賽以三件為限。
三、重要時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四)止。
(二)審查作業:115年3月11日(三)。
(三)成果發表會:115年3月25日(三)13:00~17:30。
四、獎勵內容:
(一)作品名額及獎勵內容如下:
1、特優,取2件作品,核發作者5,000元禮券,並頒發獎狀。
2、優等,取3件作品,核發作者4,000元禮券,並頒發獎 狀。
3、甲等,取4件作品,核發作者2,000元禮券,並頒發獎狀。
4、佳作,取3件作品,核發作者1,000元禮券,並頒發獎 狀。
(二)未達水準者得從缺,倘作品屬共同創作時,禮券由作者 群均分。
(三)依據「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案件核發禮品禮 券實施要點」,獎勵案件核發禮品或禮券,其核發名額以不超過參加人數(或團體數)百分之二十為限。
五、收件方式:
(一)紙本文件部分,請用信封裝妥,並於信封上註明作品名 稱、組別、參賽單位、作者等,於收件截止日前送 (寄)達桃園市華勛國民小學學務處收。地址:32077桃 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205號。聯絡電話:(03)4661587 轉310或311。
(二)電子檔案部分,檔案名稱請以校名-參賽者姓名-作品名 稱命名,例如:華勛國小-劉瓊文-本土語文作品輯錄, email至wendyliu@hses.tyc.edu.tw。繳交電子檔後,請 電洽或email向華勛國小學務處劉主任確認。
(三)紙本文件、電子檔案皆需完整繳交。
六、聯絡電話:(03)4661587轉310或311。
七、檢附徵選活動實施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