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 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及「各級學校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等規定暨教育部111年3月2日 臺教學(六)字第1112801135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 集優良課程教案,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的 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教案甄選,以推動及落實國 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
三、旨揭教案甄選說明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一)甄選對象:
1、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 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2、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須任職於本市學校。
(二)收件方式:請於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逕送本局 薦報教案。
(三)評選方式: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進行評選,擇優選出 入選教案。
(四)獎勵:
1、獎項:預計入選22名。
2、獲選人員:
(1)頒贈入選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乙幀,並由教育 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
(2)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 四、請學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