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1年推動科學教育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國中、國小教師進行科學教育行動研究,增進 教師科學教育水準,並推動同儕團隊合作,激勵教師成長,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摘要如次:
(一)申請類別:包含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108課綱及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
(二)申請方式:
1、各校申請計畫請檢附相關附件,並於111年4月8日(郵 戳為憑,逾時不候)前逕送(寄)大坡國中(A4紙張、縱 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12)。
2、初審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5至10分 鐘)。
(三)通過審查學校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子檔光碟(含ptt檔)及原始支出憑證簿逕送本市大坡國民 中學,並由該校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四)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 行成果報告,聘請評審進行評選,並擇日辦理優秀作品 成果發表及教師研習。
四、本案同意參與研習活動之教師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參與本活動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大坡國中陳央才組長(電話:4768350 分機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