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奎輝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一)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審定本教科圖書選用要點辦理。
(二) 國民教育法實施細則相關條文辦理。
二、 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 樣書陳列及評選日期:111年05月11日(一)~111年05月20日(三)。
四、 評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五、 作業內容說明: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 請各出版商於05月04日前將樣書送達本校教務處,逾時視同棄權不參與評選。
(二) 本校各學習領域教師依相關規定評選,使用版本採順位選定,未能通過教育部審定之版本將不予選用,由通過審定者依順位遞補。
(三) 評選結束後,獲選之樣書須留存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書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四) 未獲選之樣書請於111年06月02日17時前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五) 評選結果:經課發會會議核定通過後,公佈於本校網頁。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六、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導處教學組長03-3822177轉220。
七、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