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10056571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及場次詳如附件,本案請各出席人員所 屬單位惠予公假登記參加,另研習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 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 行向本局申請。
三、檢附研習計畫及各場次表1份。




桃園市復興區奎輝國小
2026-06-22
午餐
資訊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