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
轉知本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主題 :原住民族共學增能研習課程Ⅱ-原住民族文化與科學展覽會)
教導處
轉知本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
教導處
轉知本市龜山區幸福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 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主題:從泰雅族mlata(狩獵)談山林文化與傳承_以桶壁部落為例)
教學組 /
轉知本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主題 :原住民族共學增能研習課程Ⅱ-原住民族文化與科學展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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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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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龜山區幸福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 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主題:從泰雅族mlata(狩獵)談山林文化與傳承_以桶壁部落為例)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學輔導教師實踐方案作業要點、「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教師支持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計畫透過教學輔導教師提供專業支持與協助,精進學校教師於課程設計、課堂教學、班級經營及建置教學檔案等專業成長,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鼓勵教師踴躍申請。 |
| 三、 | 申請人員資格教學輔導教師:依教育部規定進行儲訓、甄選推薦及認證等程序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能有計畫提供同儕於教學實務及專業成長上支持者。 |
| 四、 | 申請方式 |
| (1)由教學輔導教師規劃110學年度之輔導工作,填寫申請表由教學輔導教師所屬學校核章,於110年9月1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申請表至「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桃園市西門國小)。 |
| (2)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依據申請表項目審查, 110年10月8日以前於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公告教學輔導教師補助名單。 |
| 五、 | 檢附「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教師支持實施計畫」一份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