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
轉知本市立大溪國民中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 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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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立大溪國民中學辦理「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工作計畫/3-1 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習及活動」現職教師暨原住民族語老師「原住民族教育」共學增能研習(主題:傳統飲食文化智慧與沉浸式語言教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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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辦理桃園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國小領域教學圈-第三區(平鎮區、八德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社會領域素養導向與授課增能研習資訊
教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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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 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年度九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 者。
三、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二)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
(二)申請期限: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
3、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4、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
6、為利查驗學生之原住民身分,請繳交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四)受理學校應於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後,檢附「申請學生清冊」函報本局複審,郵戳為憑,逾期不候(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五、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或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業務資訊/教育頁面)。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3322101#6684 教育文化科林小姐。

桃園市復興區奎輝國小
2026-03-03
午餐
資訊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